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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检察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台州检察 2023-05-02

5月31日下午,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第一时间专题学习《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将《决定》精神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会上,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曙光对《决定》的文件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对全市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决定》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要以更高站位凝聚思想共识要学深悟透《决定》内容。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迅速掀起全员学习、全面落实的热潮,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用足用好《决定》赋予的便利条件,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强调,要以更强担当实现能动履职要当好助力共富的“排头兵”。紧扣台州“九富”特色路径,在建设法治台州、平安台州上再发力,在服务市场主体、经济发展上再突破,以“检察蓝”点亮共同富裕“新图景”。要擦亮市域治理的“新名片”。发挥好检察建议、社会治理中心检察窗口等职能作用,用好用活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台州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检察听证员库的领跑优势,有力实现公开听证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要聚焦司法为民的“主基调”。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强化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质效,持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会议认为,要以更实举措深耕主责主业要在一体协同中提升履职效能。纵向上,发挥好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全方位提出更具针对性、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工作标准。横向上,全面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三查融合”构建法律监督新模式工作办法,坚持“亲历性”办案、“走出去”办案,有效贯通检察职能。要在数字赋能中提升监督质效。对照全市数字检察“一本账”,加快推进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贯彻落实《台州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实施意见》,借力“八个多跨”工作,用足“检察数据仓”等平台,着力破解共享难题。


会议提出,要以更大决心夯实监督根基要做优监督环境。主动向党委做好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人大、政府等部门单位支持,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配合制约,努力营造良性互动的法律监督环境。要提升监督刚性。全面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健全信息共享、措施配合等机制,推动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严密法治监督体系。要精进监督能力。迭代更新检察工作理念,持续提升精准监督水平,涵养公正司法的专业素养,坚决当好贯彻落实《决定》的“主力军”,以硬核担当的检察姿态,向着台州“三高三新”的目标加速奔跑,力争交好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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